信報訊(記者 廖奇)“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運營商)所有”將被取消,曾被消費者指為“霸王條款”的電信服務合同即將作廢。
記者昨天獲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北京通信管理局以及北京移動、北京聯通等已經達成一致,今后運營商所有與消費者簽訂的電信服務合同樣本將由工商部門提供,運營商不能再向消費者提供由己方制定的格式條款。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北京通信管理局以及北京移動、北京聯通等幾方是在上周達成上述協議的。據參與此事的人士透露,新款電信服務合同的最大特點就是去掉了舊款合同最后一款“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運營商)所有”。除此之外,在合同具體內容的制定上,也更多地考慮消費者的合法權利。該人士稱,目前新款合同范本制定工作基本完成,相關部門將會在最短時間內推出。
此前,由運營商制定的電信合同中包括電話卡期限過短和余額不退等諸多問題一直為消費者所詬病,并被消協列為“年度十大霸王條款”之首。運營商盡管也曾推出了小面額充值卡解決這一問題,但諸多消費者仍然紛紛表示,他們的權益并未真正在合同上得到體現。
-本報追訪
北京網通:促進服務質量的提升
北京網通有關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對新款合同的即將面市持歡迎態度。他們認為,新款合同的面市將會進一步促進他們自身服務意識和質量的提升。服務等軟件水平的提升無疑將會幫助他們爭取到更多客源。
業內人士:壓縮自由裁量的空間
不少業內人士認為,由獨立第三方、且為市場秩序監管者工商部門來推出統一合同文本,將有助于維護消費者權利。同時,還將大大壓縮運營商對合同的自由裁量的空間,確保用戶的合法權利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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