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如何測算出來的?據了解,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按照國家推薦的社會平均工資法、比重法等測算方法,以員工本人及其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為基數,綜合考慮我市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勞動生產率水平和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社會保險標準等因素,依據科學的方法進行了認真的數據測算。通過不同角度、不同計算方法確定出最低工資的變化范圍,最終測算出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上限和下限。這次調整方案在測算結果的上下限范圍內。
政策釋疑
觸動底線將受罰
最低工資是一個硬標準,不僅員工正常上班工資不能低于這個標準,加班費的計算基數、參加社會保險的計算基數也不能低于這個標準。企業如果觸動最低工資的底線將受罰。
目前有少數用人單位對最低工資構成的理解存在誤區,認為只要發到員工手上的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便不違法。據了解,最低工資不等于總收入。最低工資是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后,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最低限額的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是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勞動報酬,不屬于最低工資的范圍。此外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下的補助,也不屬于最低工資的范圍。
《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用人單位支付員工工資低于最低工資的,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視情節輕重處以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新聞鏈接
各地最低工資標準
自2010年“最低工資增長年”之后,今年北京、重慶、江蘇、廣東、上海等地相繼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其中,北京今年1月將最低工資標準提高到1160元/月;江蘇從2月1日起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標準為1140元/月;廣東省3月1日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作為第一類標準的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提高至1300元/月,珠海、佛山、東莞、中山4個城市作為第二類標準執行城市,最低工資標準上調至1100元/月;山東省在3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26%,最高檔工資標準為1100元/月;上海近日宣布從4月1日起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到1280元。
新聞來源:深圳本地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