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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多的30天產假或將沒了

    訊石光通訊網 2016/11/16 10:38:52

      聽到這個消息,深圳的準媽媽們肯定會心碎一地。今年2月22日至2月29日,深圳市衛計委就《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稿)向市民公開征求意見。7月17日至8月15日,深圳市法制辦就《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其中規定深圳媽媽產假或比省和國家多30天,對于這個福利深圳的準媽媽們滿心歡喜,誰知道“畫風突變”——深圳市擬廢止《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法規廢止決定11月14日在政府在線上公開征求意見。準媽媽們要哭了:說好的增加30天產假呢?怎么說沒就沒了!

      2013年,深圳市施行《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替代實施了近20年的《深圳經濟特區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為穩定深圳低生育水平,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2015年10月,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對生育政策進行了重大調整,作出了“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積極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的決策部署?!吨腥A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以下簡稱《計生法》)和《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省條例》)也相繼進行了修訂,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為貫徹落實中央精神,積極穩妥推進全面兩孩政策,2016年6月,深圳市衛生計生委起草了《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稿)》。該條例在市法制辦審查期間,廣東省于9月29日再次修正了《省條例》,對再生育條件、產假等方面進一步細化完善。

      深圳市相關部門經過研究論證,認為《計生法》和《省條例》已經對計劃生育政策、再生育條件、生育獎勵和社會保障、服務管理、社會撫養費征收等內容予以了明確規定。計劃生育現處于逐步放開趨勢,計劃生育政策應當嚴格按照國家、省的規定執行,不宜通過特區立法予以突破,因此修訂《條例》已無必要,建議廢止《條例》。

      鏈接:

      深圳市衛計委告訴你,廣東省條例修訂后,深圳媽媽生育一胎、二胎怎么休產假?

      問題1:最新產假的政策什么時候施行?

      答: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已由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于2016年9月29日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問題2:現在深圳的產假政策到底是怎樣的?

      答: 根據最新《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符合現《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晚育條件生育的,還有15日晚育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問題3:9月29號前正在休產假的,也能享受新政策嗎?

      答: 2016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條例規定享受80日的獎勵假。2016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經休完的,不適用新條例。

      問題4:新的產假政策,是不是要深圳正式發文才能執行?

      答: 不用等了,《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屬于地方法規,深圳將遵照執行,不再另行發文。

      問題5:什么情況可以再生育?

      答: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雙方共同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縣級以上直屬農林場審批,可再生育:

      (一)已生育兩個子女的夫妻,經地級以上市病殘兒醫學鑒定組織鑒定,其中一個或者兩個子女均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且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后生育一個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兩個或者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生育一個或者兩個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五)再婚夫妻經批準再生育的子女,經地級以上市病殘兒醫學鑒定組織鑒定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且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六)因子女死亡無子女的,可再生育兩個子女;

      (七)因子女死亡只有一個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問題6:新條例實施前已經懷孕或生育第三個子女的再婚夫妻,咋辦?

      答: 2016年1月1日以來,已經懷孕或生育第三個孩子的再婚夫妻,可以自行對比新條例的相關規定。如果符合再生育條件,可以補辦審批手續,補辦后按政策內生育對待。

      目前深圳媽媽休產假的正確打開方式如下:

     ?、?生育一胎:正常產假98天+省條例規定獎勵假80天+深圳條例規定晚育假15天=193天

     ?、?生育二胎:正常產假98天+省條例規定獎勵假80天 =178天

     ?、?難產、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形可自行累加: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來源:金羊網 王俊

    新聞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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