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識產權日過去僅僅兩天,國內的兩家通訊業巨頭在國外展開了一場訴訟。4月28日,華為在德國、法國和匈牙利三國對中興通訊提起了法律訴訟,指控其侵犯了華為的專利權和商標權。華為指控中興侵犯了其有關數據卡和LTE技術的一系列專利,并且未經華為許可,在數據卡產品上非法使用了華為的注冊商標。
這是中興一個月內在歐洲發生的第二起較大規模的因知識產權被訴事件。上次是愛立信,這次則是國內的華為。中興積極走出國門,開拓國際市場,這是我們國人所愿意看到的。但是看到其因為知識產權問題接二連三地被訴,不禁替其感到惋惜,但愿知識產權不要成為中興的“滑鐵盧”。
對于中興來說,必須要正視知識產權問題,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同時也要合理設計自己的知識產權戰略,規避各種法律風險。
知識產權是創新的“保護傘”。全球任何一個有影響力的企業都非常注重知識產權問題,使用專利、商標等工業產權來保護自己的創新,國內的華為、中興等企業的專利申請數量每年都在大增。PCT申請數,華為、中興這幾年在全球企業中排名非??壳埃?010年中興第二,華為第四)。但專利的申請數量多,并不一定表明企業沒有知識產權問題,還必須要提高對知識產權的管理能力。中興如此多的專利,還接二連三地被訴,或許在某種程度上說明了其專利的質量問題。重專利申請數量,輕質量,這是國內眾多企業目前專利的現狀。
在任何一個領域,一個企業是不可能獨占所有專利的。在參與市場競爭時,不可避免地碰到其它企業的專利壁壘問題。國際上,與行業中主要公司達成專利交叉許可協議,是破除這種專利壁壘的常用辦法。國內企業必須要善于是用這種辦法,否則走出去,經常會遭遇知識產權方面的糾紛。2010年,華為就支付了2.22億美元的專利許可費,以取得合法使用業內其他領先公司的專利和技術的權利。中興被愛立信、華為訴訟,是由于在專利交叉許可上做得很不夠。按照華為的說法,華為曾多次積極邀請中興進行專利交叉許可談判,但沒有得到中興實質性的回應或停止侵權的承諾。
法律訴訟是企業知識產權糾紛的最終解決途徑。由于成本高、時間長,不到萬不得已,相關企業是不會采取訴訟方式解決糾紛的。華為在遭遇侵權后,萬不得已拿起了法律武器,展開訴訟。這是企業解決糾紛的正常反應。在筆者看來,訴訟不是目的,而是一種工具,逼迫對手坐下來協商。對于華為來說,在多次邀請中興進行專利交叉許可談判,但沒有得到響應。如今通過訴訟讓中興能夠坐下來談,達成一致意見,是最希望看到的,而不是想通過訴訟打垮中興。這在華為首席法務官宋柳平的表態中得到了證明——“我們的目標是終止中興通訊對華為知識產權的非法使用,并通過協商解決糾紛,使華為的技術能夠以合法的方式得到使用。”
華為對中興的侵權訴訟已展開,希望中興能夠從中吸取經驗和教訓,主動參加各種專利交叉許可談判,避免過多的知識產權糾紛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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