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中小企遭遇新“三亂” 一年接待24次執法檢查
訊石光通訊網
2009/8/6 8:28:17
今年4月,省政協組織了以副主席梁國聚、陳蔚文為顧問,并邀請省中小企業局、省民建、省農工黨、省臺盟、省工商聯等參加的專題調研組,就“優化我省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環境”展開了調研。昨天,省政協就此專題召開協商會。省政協副主席蔡東士主持會議,副省長佟星聽取意見和建議。省政協副主席梁國聚、湯炳權、陳蔚文、溫蘭子、溫思美和秘書長楊懂與會。
調研組發現,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配套政策措施雖日趨完善,但仍面臨不少問題。有些行政審批部門服務意識不強,辦事拖拉,令企業十分頭痛。“舊三亂”(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新三亂”(亂檢查、亂評比、亂培訓)以及多頭執法,執法不公、不規范的現象,都困擾企業。一個企業每年要接受少近十個部門的執法檢查。某企業去年就接待了24批次的執法檢查。一些地方執法簡單粗暴,以罰代管,個別工作人員、執法人員有“吃、拿、卡、要”行為。
企業還反映,對于商業秘密、知識產權乃至人身安全等合法權益,缺乏有效的法律保護。如中山某企業每年生產銷售“滅害靈”4300萬支,占全國市場的30%,因被外地某企業生產的假冒“滅害靈”充斥市場,銷量降到原來一半以下。為此,該廠多次要求公安、工商、技監等部門打假,但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
另外,企業內部工作人員職務侵占等違法行為,因訴訟費用過高等問題難以得到遏制。種種不便令中小企業維權困難,于是老板在自身權益受到侵犯時,只好抱著花錢消災的消極觀念,尋求非正常法律途徑解決。這些問題制約著中小企業上規模、上檔次。
省政協調研組建議,各級黨委、政府要重視建立健全相關法規體系和優化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環境。省人大及有立法權的市,應當制定完善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配套法規。同時,對民營企業的私人財產權利要加大力度予以立法保護,并懲治企業內部工作人員職務侵占違法行為,打擊危害企業和人身安全的黑惡勢力。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健全監督機制,邀請中小企業代表參與行風評議活動;建立行政執法協調機制和聯合執法制度,減少對企業的干擾;建立健全行政投訴工作協調機制,盡快建立中小企業投訴責任追究制度,及時受理、妥善處理和反饋中小企業的投訴。